解析:
在执行的过程中,假设有其他人跳出来说你做错了,法院就会先好好查验一下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假如他说的有道理,那么就有可能停止执行;但是如果他失败了,法院就依然会坚持原来的决定,继续执行。而且通常情况下,法官会把所有的事情都考虑进去,比如说他提供的证据还有执行的实际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