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想对自己或别人做个伤害鉴定的话得先准备好这几个东西。第一就是公安局给咱们开的那张伤情鉴定委托书;第二就是被鉴定人的那些看病记录了,比如咱们去医院看门诊的病历住过院的病房还有那个医生给出的诊断证明之类的,这些都是能告诉我们到底受没受伤,怎么治疗的重要证据;然后还得有相关的影像学检查报告,比如说X光片子CT扫描结果什么的;最后如果有当时受伤时候的照片和证人的证词就更好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