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分公司欠债了,大部分时候都是得让总公司来背锅的。这是因为分公司本身没有自己的法律身份,它出事了,那就得让总公司站出来负责。不过总公司要是能够证明分公司的钱都是它自己挣的、自己花的,甚至财务管理也是独立运行的,那么总公司说不定就能逃过一劫,或者减掉一些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