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其实当我们遇到抵押权不能生效的情况时,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首先就是抵押的东西不能抵押,就好比说地上的地皮这种本身就在法律上被禁止抵押的财产;再比如说,如果我们签了个抵押合同,但是这个合同却是违法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还有就是,如果抵押人对于抵押的那个东西根本就没有处置的权利的话,那么他也没办法去设立这个抵押权。所以在这些情况下,抵押权都没法在法律上发挥作用。当然除了这些情况之外,如果当事人用来做抵押的东西恰恰是法律明文规定不能拿来抵押的,那这个抵押自然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