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第一个就是孩子的爹妈。假如他们不在了或者没办法照顾小孩的话,那抚养权就有可能落到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手里。要是他们也不方便带小孩这时候哥哥姐姐们就要挺身而出了。可是就算这些亲戚都不行,还有别的选择。只要在小孩居住的地方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点头同意,其他真心愿意帮忙照顾孩子的人或组织也是可以当这个监护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