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当事人已经得到受害方或其家属谅解且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相关手续后,正常情况下,执法部门依旧需要对该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侦查及审查。在此过程中,上述谅解情节有望成为减轻处罚的重要依据之一。然而,最终裁定结果仍然必须以整体案件的证据链条、犯罪动机、行为特征及其造成社会影响度为基础并经过严密审慎权衡评估后才能确定。在此情况下,若犯罪情节较轻微并未产生严重危害,可能会考虑撤销案件的处理方式;而对于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有力,涉嫌违反刑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则会依法向法院提出公诉并启动相应的审判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