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及价值两万元之盗窃罪案,且希望获得取保候审之权利,需满足以下普遍要求:首先,犯罪嫌疑人均需有可能被判处管制、监禁或单独适用附加刑之可能;其次,由法院依法裁定承担有期徒刑以上法律责任者,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再者,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最后,若案件审理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则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最终能否成功取得取保候审之权利,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专业判断进行综合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