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精神失常患者在遭受暴力、强迫发生性关系时的定罪问题,主要需衡量的是加害方对受害人的精神状况是否有所了解,以及其是否运用受害人无力抵抗或无能力抵抗的情境来进行性侵活动。若的确知晓并采取行动的话,即可认定为强奸罪行。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及对受害人权益所造成的损害程度无疑会更加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