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行为而被司法机构收押拘留之时,根据规定的探视时间,家属及亲朋好友原则上都有权利进行探望。然而,在执行此类探视活动时需严格遵守拘留所或看守所的相关管理规范,提前了解探视条件与流程可能会因地域差异或者特殊情形而有所变动。值得注意的是,若此过程中案件尚处在侦査、审讯等关键环节,为确保办案顺利并公正,其探访权限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