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在离异之后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便又选择了复婚,然而原先未能作出划分的那部分财产在复婚后仍然被视为是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然而,如果存在相关证据能够证实某部分财产在离婚之时已经得到明确的归属认定,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应当根据离婚当时所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决来进行处置。这种情形相对较为复杂,需要我们全面地考虑到离婚与复婚这两个环节的具体详情及当事人各自的真实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