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之后,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费用需要支付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如若该未成年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且能够凭借自身的劳动所得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将这些收人维持在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准之上时,那么他们的父母便有权利选择中止提供该项抚养费用。关于如何进行停付抚养费用的操作,建议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最终达到共识后签署书面协议。倘若无法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则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