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亲密的家人遭受了刑事拘留之灾时,家人们必然会陷入混乱与茫然。
然而,在此关键时刻,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持冷静与理智。此时,您可以尝试主动联系并询问相关负责单位涉案人究竟犯下何种罪行以及案情的大概状况。立即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律师接触到受拘禁的嫌疑人,为其提供全面而深入的法律援助及辩护服务也是至关重要的。
此外,为了确保嫌疑人在看守所内的生活质量,您还需提前准备好必要的生活必需品,但请务必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
最后,作为家属,您需要尽力稳定自己的情绪,避免因个人情感波动而对案件的正常调查产生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