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女方出现了不当行为,导致男方决定提出离婚时,首先应尝试与其进行深入的商议探讨关于婚姻的未来规划。若双方始终无法就主要事项达成共识或分歧较大时,男方有权依法向地方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请求。在这个重要环节中,男方有责任提出女方存在过错的具体证据,诸如出轨行为、家庭暴力等等,以便法院能够对案件的事实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
最后,法院将依据夫妻双方的情感关系、各自过错程度及相关证明资料等综合因素,慎重决定是否批准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会在处理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相关问题时,依法做出公正不偏倚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