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情况下,对于强奸罪的案件报告期的长短本身在原则上并不能直接决定公安机关是否受理此案件。
然而,若报告期限过长则可能对案件的深入侦查以及相关证物的搜集造成不小的困难。即使在报告期较长的情况下,只要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犯罪行为确实发生过,那么这起案件仍然应该被视为可立案的案件。
然而,如果证据严重不足,那么这将有可能对案件的最终判定以及处理方式产生不利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