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有任何一位当事方坚持要求离婚,则双方可首先尝试就离婚问题达成共识,并以书面形式签订离婚协议。随后,他们应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请求。在经过为期三十日之久的离婚冷静期间后,彼等需亲自前往办理离婚证发放事宜。倘若未能成功地完成协商过程,那么过错方可选择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此情况下,审判机关将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审判决定。
值得关注的是,过错方的过失行为及其严重程度,无疑将会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产生重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