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若出现房产未能进行分割的情况,其背后可能存在着诸多复杂的缘由。例如,夫妻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共识,决定暂时搁置该议题;又或者是由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尚未获得完整的产权证明等等。对于前述第一种情形,即双方协商一致暂不处理房产事宜,那么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仍可就此问题再次展开深入的讨论,或者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最终的解决方案。而若是因为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导致无法进行分割,则必须首先解决相关的争议,使之符合分割的基本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