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累犯而言,取保候审往往并不适用。这是由于累犯普遍被认为具有高度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再度犯罪的潜在可能,对于此类人群,执法机构在探讨是否给予其取保候审相关权利时将保持谨慎态度,视乎其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程度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