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某人不幸沦为‘老赖’,亦即名副其实的失信被执行人,那么对待此类问题的恰当策略需紧密结合不同层面的考量。首要步骤便是通过合法的途径,以有效的方式向当地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采取诸多必要的手段,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以及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各类资产等等。
然而,在执行这些程序时,务必确保能够搜集并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以证实被执行人明明具备承担义务的经济实力但却拒不执行。除此之外,还可尝试请求法院将该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以此来实施信用惩罚,包括限制他们的高档消费行为,禁止他们乘坐飞机、高速列车等交通工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