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存在外部欠款之情形下,若欲办理离婚手续的话,首要之事便是对所涉债务属性、承受负担做详尽之约定。倘若此项债务属于夫妻共负责任务,则在离异当时,双方理应有义务共同承担。
然而,如其中一方能够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为属于另一方的单独责任之债务,譬如该债务乃在另一方并未征求其同意且并未被投入或应用于家庭公共生活中的情况下发生,那么此类债务便应该由债务签发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