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强制执行程序过程中,若被执行人因无法承担法律责任而无足够的现金履行所应尽的义务时,可能将面临司法拘留处罚。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该种刑事处罚的司法拘留在15日以内,具体期限将由法院依据案件实际情况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以及态度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在此类情况下,若被执行人的确无力支付,同时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那么法院通常并不会轻易通过拘留手段来保证执行的顺利完成。
然而,若被执行人存在故意隐瞒财产或有意逃避执行等违法行为,法院则有权在严格遵循法条的前提下,适度对其实施司法拘留,以此维护法律尊严和正确的执法方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