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程序通常包含如下步骤:
首先,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相关机构应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前,通过书面形式,将该事项告知行使刑事审判权的法院或公安、检察等相关单位。负责作出最终决定的机关在接受到函件之后,将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以及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若案件已顺利完成侦查工作,且无需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者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存在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那么决定机关将会依法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公开宣布这一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