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承担公司债务的原则,主要涵盖如下几个要点:
第一,有限责任制的坚持,也就是股东们往往仅限于他们已认缴或已认购的股本对公司负债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意味着在一般的情况下,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的债务之间应该保持一种清晰的界限,从而使得公司能够仅用其整体财产来应对所有的负债。接下来要提及的是法人人格丧失原则,也就是当某些公司股东有意识地或是恶意地利用了公司的独立法人身份以及股东有限责任,试图逃脱债务时,如果这种行为已经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了重大损失,那么这些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债务传承原则,也就是在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等重大调整的时候,原本公司的债务将由变更之后的新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