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若有当事人立场明确表示反对解除婚姻,那么这段婚姻可能就会面临较长时间的拖延困境。倘若通过法律途径来申请离婚,除非满足了离婚的法定条件,否则对方若坚定地拒绝同意离婚,则初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通常不会判定离婚成立。作为原告的一方,必须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再次向法院提出起诉。
然而即使是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以后,法院仍有可能做出不予离婚的决定,只不过此时判决离婚的几率相比于首次起诉有所提升。而整体的程序过程可能将持续长达一至两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具体的时间长度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坚决态度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