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因发送威胁性短信干扰他人生存之常态而受到惩治的程度,须依据其具体情节及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而定。通常而言,此类行事若引发清晰可辨,且持续时间较长的骚扰问题,将面临不超过五日或五百元人民币以内的行政处罚;若情形严重者,其将遭受介于五日至十日之间的拘留,同时可能被判处相应金额的罚款。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章制度:凡具有以下任何一种行径的,均应接受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惩罚;若情节更为恶劣,则需承受五日以上的十日以下拘留及罚款。这包括通过写恐吓信件或采取其他方式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行为。须知,倘若威胁他人行为跨越了法律限定的界限,便必须接受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