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配偶并不知情的状况下独自承担偿还网络贷款的责任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违法行为。网贷还款作为借款者理应履行的义务,与其配偶知否知晓毫无关系。
然而,假设此笔由网贷获取的资金并未用作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亦非为支持夫妻双方携手共进的生产运营领域或并非基于双方共同意愿进行的投资,那么这种情况下,若偿还债务之举导致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遭受损耗,就有可能衍生出关于夫妇间财产权益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