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未签署借据的款项,是否应被法律约束予以偿还,需基于特定情形进行细致分析。若存在其他有效的证据能够证实借款事项的确切发生,例如转账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词以及类似材料等,那么,出借方仍负有按期还款的责任。原因在于,借款关系的建立并非仅凭借据作为唯一证明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向借款人实际发放借款之日起生效。换句,只需能证明贷款人已满额向借款人支付借款,借款合同便自动生效,借款人理应如约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