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婚律师所执行的收费标准往往可能受众多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多样化的情况。从大体上讲,这些收费方式主要有按案件数量收取、按照标的额度百分比测算以及依据提供法律服务的周期进行计算三种。
其中,按案件数量收费比较适合那些较单纯且争议不甚激烈的离婚案件;按标的额度百分比测算则是参照涉案财产分割的具体金额大小来确定收费比率;而依照提供法律服务的周期计算费用,通常适用于律师需要花费较多时间与精力处理的案件。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关键考虑的一系列因素还包括案件本身的复杂性程度、所需投入的工作时间及精力、所在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乃至律师自身的履历与名声等等多个方面。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