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高空抛物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必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确认。倘若可以确切地找出侵权人,则应由该侵权者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未能够明确侵权者是谁,除通过充分的证据证明自身并非侵权人之外,所有可能涉及到的建筑物使用者都应对此给出相应的补偿。尔后,如经后续调查证实真正的侵权者,已作出补偿的建筑物使用者有权要求此人赔偿其已经付出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