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仅有转账记录而无借据并不妨碍您向借款人提起诉讼。在此情形之下,转账记录可被视为证明资金交付的关键性证据之一,然而为了证明借款双方存在明确的借贷合意,可能还需进一步补充其他相关证据。通常而言,法院会根据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查,以确认双方间是否存在有效的借贷法律关系。
具体来说,双方的聊天记录、发往对方的短信及电话录音等信息,均有可能构成有力的旁证,起到支持主张的作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