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具有个人身份且未依法履行财务义务的“老赖”,以下为几种比较高效的应对策略:首当其冲的是,借助法律手段向法院递交诉状,强制追索其所拖欠的债款。若原告取得胜诉,可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采取一系列必要的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老赖名下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并公开拍卖其资产等。
其次,将老赖的相关信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此对其实施信用惩戒,严格限制其进行高额消费行为,比如乘坐飞机、高速铁路软卧等交通工具,同时也禁止其在各大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或者办理信用卡等业务。
此外,还可以尝试与老赖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以期达到促使其自觉履行债务的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