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故意伤害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无疑是极其严重且不容忽视的犯罪行径之一。通常情况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明文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该类案件情节更为严重,例如造成受害人重伤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倘若其所引发的结果是致人死亡,甚至使用极端残忍的手段使得受害人遭受严重残疾的,便将被判以十年以上到无期徒刑,乃至极刑。但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另有具体规定的情形,仍然按照对应条款进行适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的司法实践过程当中,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的量刑标准会全面参考犯罪的动机、作案手法以及最终产生的效果,同时也会考虑罪犯本身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如认罪态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可以减轻罪责的行为特征与事实。对于那些主观恶意深重、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罪犯,往往会受到较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反之,如果罪犯具备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法院将会在法定的量刑范围内适当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