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探讨醉酒驾驶如何能够避免遭到拘役或是起诉时,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因素。
首先,若醉酒驾车的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有限,乃至无法达到犯罪的程度,那么,对当事人的拘留以及起诉便可视为不必要。例如,倘若被告人身内的血液酒精含量仅稍稍超出醉驾标准,并且并未酿成任何形式的交通事故,同时其真诚地表示悔过,展现出积极的认罪倾向。
其次,对于初次涉嫌违法的人员来说,如若他们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也符合刑法中规定的无需判处刑罚或免于刑罚,那么,检察院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明文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均属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范畴:
(1)轻微的情节与低风险的危害,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2)法定的追诉期限已全面逾期;
(3)特赦令直接免除徒刑的惩罚;
(4)依照刑法规定为私案的犯罪,如未能告知或撤回告知;
(5)当事人、被告人自然死亡;
(6)其他法规明确规定不受刑事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