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诉讼程序中的证据时效限制,其具体细则根据涉案类型以及相应的法律关系而各有差异。概而言之,在涉及民事诉讼的情况下,原告有义务在指定期间内递交支持其诉求的各项证据材料;
如若逾期提交,则可能会导致法庭对这些证据不予采信,除非这些证据属于新鲜出炉的新证据或是得到了被告方的同意从而得以进行质证。针对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必须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其做出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以及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同时还需提交答辩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