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投掷有毒物质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多方面的考量以期获得相对较轻的刑罚或缓刑的可能性。具体而言,被告人的自首行为为案件带来了不同的发展方向,如若被告人能立即向相关部门投案并如实交代其所犯下的罪行,这无疑将有助于减轻其应受的惩罚。
此外,积极地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得到受害者的谅解,同样可以对量刑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再者,如果被告人是初次触犯法律,并且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未曾导致严重的后果,那么在量刑过程中也会对此给予适当的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