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针对死亡人员的赔偿问题上,涉及到的计算标准具备相当大的复杂度。一般的计算范围涵盖了丧葬费用、被抚养者生活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等诸多项目。
其中,死亡赔偿金的具体数将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标准来进行计算,且其计算周期为二十年。
然而,对于超过六十周岁的受害者来说,他们的年龄每增长一岁,其应得的赔偿金就会相应地减少一年;而对于超过七十五周岁的受害者而言,其应得的赔偿金则仅能按照五年来进行计算。
至于丧葬费用,它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金作为上限。
至于被抚养者生活费用,其计算依据主要取决于抚养者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这两项标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