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受害者为轻伤二级且未提起诉讼,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犯罪情节较轻;
其次,犯罪嫌疑人能够真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弥补和赔偿,以获得被害者的谅解;
此外,犯罪嫌疑人还可能具备自首或立功的表现。在全面评估案件的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之后,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无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可以从宽处理,那么他们有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