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告人享有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仅适用于单独上诉的案件。该原则致力于确保被告人的上诉权得以实现,消除了他们可能存在的上诉疑虑。若仅仅得到被告人的上诉申请,二审法院将不会加重对被告人的刑事处罚。例如,不能够增加起诉的指控罪名、禁止增加法律适用的类别、以及严禁在原有的审判量刑基础之上提升刑罚的执行力度等等。
然而,如果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那么上述的限制条件将不再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