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离婚时,对于房地产的划分问题,主要存在着如下几种常见的状况:假如说房产是由配偶在结婚之前以全付款方式购置,并且登记在他或她的名下,在此种情形之下,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再者,婚后夫妇两人共同出钱购买的房地产,这部分房产应该被看作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然后按比例平均分配;还有就是,假设这套房子是由某位配偶的父母出钱购房并登记在他们孩子的名下,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理解为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予,因此也应被归类为个人财产;
最后,如果是由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那么根据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该房产将被划分为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