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只由被告方向法院提起上诉的情形,上诉不加刑原则常常能够适用。这些案件通常涉及到被告人被判定为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缓期执行等严重犯罪行为的情况。
然而,当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自行向法院提起上诉时,上诉不加刑原则将不再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