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请务必准备齐全您个人的身份证件,以便公证机关能够核验您的合法身份;
同时携带关于您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以确认您的继承权资格;
此外,还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文件,以此来印证您的财产权益基础。接下来,您需要亲自前往公证机关,向其提交继承权放弃的申请,并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清晰无误地表达出您自愿放弃继承遗产的决定。公证人员将针对您的身份及意思表示进行细致的核实与审理,以确保您的善意自愿性及真实明确度。待公证程序顺利完成之后,您将会收到一份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公证书作为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