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原始债权人不再享有其中的权益,而新的债权人则代替了其位置。新的债权人拥有了向债务人追索债权的合法权利,且债务人必须按照其承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相应的债务责任。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债权转让通常并不会对债务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条件造成任何改变,除非债务人和新的债权人之间另行达成了明确的协议或共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