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您有权力自收件日期起的第三日以内,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一份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在这份申请中,您需详细阐述您的复核请求、具体理由以及支持这些请求的关键性证据。当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您的复核申请之后,他们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受理。若得到批准,他们将会在三十个工作日内给出一份正式的复核结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您本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复核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就此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已被法院受理,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便有权立即终止此次复核工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