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过程中的基本原则要求涵盖:
1)证据的合法性,也就是说,负责收集证据的人员、所遵循的程序以及采用的方法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证据的关联性,这意味着所收集到的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实际情况存在着客观且紧密的联系;
3)证据的真实性,即证据本身必须是真实可靠的,不得有任何虚假或者篡改的成分;
4)证据的充分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收集证据时,必须确保所获得的证据能够充分地证实犯罪行为的发生及其犯罪嫌疑人的罪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