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国有关法律有明确之规定,即对少年犯是不应施予死刑之刑罚的。针对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尚未满18岁的未成年罪犯,司法机构将会依据其罪行的性质、情节及其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性等多种因素,依法对他们采取较轻或减轻刑责的惩罚措施,比如判处罚金、监禁期限不等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等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给这些未成年人提供充分的反思和悔悟的空间,并着重强调了教育引导与思想改造的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