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往往是争议最多、最复杂的一环。此时,法院通常会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深入考察,以得出最为公正合理的裁决。以下为几个常见的评估参考标准:
首先,需要审视的是哪一方的抚养环境更为适宜于孩子的茁壮成长,这一点包含了经济状况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与教育所需的满足程度,以及是否具备稳定的居住场所及稳定的收入来源等多个方面。
其次,法院还会着重考虑哪一方能够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与关爱,因为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与情感需求同样至关重要。
此外,孩子自身的意愿也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若孩子已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那么他们希望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意愿便可能成为影响判决结果的关键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