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若某行为主体负有法定抚养或赡养义务,如,父母需承担抚养未成年儿女之责,已成年子女需赡养无经济来源且处于无劳动能力状态的父母等。
此外,行为主体还须具有切实可行、履行此类职责的经济实力或自我照护能力。
再次,行为主体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相应义务,即拒绝抚养或赡养其应赡养之人,致使受赡养方陷入无人关照的严重困境。最终,这种刻意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行为所导致的恶劣结果已然发生,如使受赡养方生活困窘、身心遭受损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