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交通事故中所产生的争议,当事人有权提出申诉或申请复议。若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特定的期限之内向上一级部门提交复议申请。提交复议申请的主要意图在于重新审视事故处理环节的流程规范以及责任认定的合理性。
然而,在进行复议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具备充足的理由与证据来支撑其观点。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