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抚养权执行问题错综复杂,需要依据众多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假设有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中所规定的抚养权义务,那么法院可能首先会采用柔和的劝诫与教育手段,试图说服他们遵守法律。
然而,假如这些努力仍未能奏效,法院可能会依法采取罚款或拘留等强制性措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法院始终会以儿童的意愿以及身心健康为首要考虑因素。
此外,如若发现执行困难的原因在于情况发生了重大转变,例如抚养方的经济状况急剧恶化,或者出现了严重的身体疾病等,法院也可能会重新审视并调整抚养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