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主要包含了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鉴定应保持其客观公正的特性,这就对鉴定机构以及鉴定者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他们必须始终保持中立的立场,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以确保鉴定结果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实际情况;
其次,鉴定活动还需要具备高度的独立性,即在进行鉴定工作的时候,应当完全排除其他可能产生干扰的因素,从而保证鉴定结论的独立性和准确性;
再者,鉴定过程中必须遵循科学性的原则,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技术手段以及相关的行业标准来进行鉴定工作;
最后,鉴定结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也是鉴定工作的合法性原则的体现。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