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诉讼裁决撤销并重新审理的可能性,实难一言蔽之,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证据的充足程度等众多复杂因素。若原审法官在定案过程中未能厘清事实真相,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观点,抑或在审判程序上存有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可能对案件公正审理产生影响,那么此种情况下便极有可能导致法庭将诉讼裁决予以撤销并重新审理。
然而,倘若一审法院的审判程序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且对事实的认定准确无误,证据亦相当充分,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再次进行撤销并重新审理的概率将会相应降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